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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做3件事:
1.唱通街:一發現就衝去將配偶不忠之事告訴朋友,明白此時要訴苦,但有日你們言歸於好,既要修補婚姻關係,又要同時修補那些知道此事的家人、朋友之間的關係。犯罪的一方有時也會因怕面對這些家人、朋友的眼光而逃避,為修補工作增添難度。 2.視對方為罪人:在討論如何收拾殘局之際,被出賣的一方會不自覺地重複另一半這次出軌的罪行,總覺得自己是單一受害者、最痛苦的人,言語上也要令對方難受當作報復,其實被拆穿的一方心靈也創痛,以牙還牙又可以如何? 3.即時當甚麼也沒發生過:對方決定出軌之前可能這段關係已經千瘡百孔,問題沒處理好就心急地修補關係,強迫大家一切如常,對大家也構成雙重壓力。快做3件事:
1.找個合適的地方談判:要找一個可以單獨相處的地方,如果有孩子,可先把孩子送到朋友家中去,千萬別去餐廳等公眾地方,面對大眾目光可能會令雙方抑壓情緒,不能暢所欲言,講出心底話。 2.檢討雙方的錯處:配偶出軌其實可能自己都有責任,除了怪責之外也應該探討是甚麼令對方如此容易動搖,決定修補之後應該討論怎樣加強彼此的關係,將原本已存在的問題一一處理。 3.一起重溫以往的歡樂時光:談判很容易變成互相數落對方的錯處,申訴自己的委屈,結果不歡而散;其實更應該數一數當初互相吸引的原因,大家為對方的窩心付出、歡樂時光,然後探討一下是甚麼令大家都改變了,那些才是導致關係破裂的原因,一起去處理它吧。全站熱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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